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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3-08-30 21:08:06
【精选】工程合同三篇

【精选】工程合同三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项目地点:

3.承包范围及内容:办公用及宿舍用彩钢岩棉夹芯复合板房和水泥预制板房。

4.承包方式:彩钢岩棉夹芯复合板为租赁,水泥预制板为购买。

二、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

乙方在具备临建房施工条件3日内进场进行施工,本合同暂定于20xx年3月1日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于开工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个要求。甲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如未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岩棉板房每组搭设周期为一周,每拖延一天罚款一千元。

2.竣工日期:

完工日期(以工程完工,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本合同暂定于20xx年4月5日完工。乙方不按约定工期完工,每延期一天,应交付的 ……此处隐藏3141个字……

(1)承包人明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指令存在问题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继续施工的;

(2)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或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没有进行必要的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仍然使用的;

(3)对发包人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承包人不予拒绝而进行施工的。

前述情形下,因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七、发包人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如何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拒绝修复、在合理期限内不能修复或者发包人有正当理由拒绝承包人修复,发包人另行委托他人修复后要求承包人承担合理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由承包人修复,并另行委托他人修复的,承包人承担的修复费用以由其自行修复所需的合理费用为限。

八、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保修期限低于法定最低期限的条款是否有效?承包人要求返还质量保修金的,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的保修期限低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的,该约定无效。

当事人就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但不影响承包人在保修期限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使用的,承包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发包人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扣留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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